政策信息
点击上方 蓝字关注我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系统推进,政策协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谋划、全面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及相关领域改革,加强各项制度的衔接配套。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对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
——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推进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实践。逐步完善政府有力主导、社会有序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
——强化激励,硬化约束。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生态保护补偿行为。清晰界定各方权利义务,实现受益与补偿相对应、享受补偿权利与履行保护义务相匹配。健全考评机制,依规依法加大奖惩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三)改革目标
二、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完善分类补偿制度
(一)建立健全分类补偿制度
(二)逐步探索统筹保护模式
三、围绕国家生态安全重点,健全综合补偿制度
(一)加大纵向补偿力度
(二)突出纵向补偿重点
(三)改进纵向补偿办法
(四)健全横向补偿机制
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多元化补偿
(一)完善市场交易机制
(二)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
(三)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
五、完善相关领域配套措施,增强改革协同
(一)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三)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
(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六、树牢生态保护责任意识,强化激励约束
(一)落实主体责任
(二)健全考评机制
(三)强化监督问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各项制度建设,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开创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
来源:全国工商联